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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3月中旬以来,通辽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盐经营环节监督检查。
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针对食盐批发企业、跨区经营食盐分支机构和食盐配送单位检查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是否按照规定落实食盐经营规范管理清单制度;是否按照规定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盐销售等信息;食盐的储存、运输,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食盐包装上是否有标签等。二是针对重点零售单位检查是否按照规定落实食盐经营规范管理清单制度;是否销售散装食盐;是否按照规定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盐销售等信息;加碘食盐是否有明显标识并标明碘的含量,碘含量及标注是否符合标准规定等。三是针对食品加工用盐单位和各类食堂、餐饮服务单位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盐;食品加工用盐单位,如酱油和食醋生产单位,是否存在使用工业盐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食盐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共检查各类食盐经营主体1010家,其中食盐批发企业6家,跨区经营分支机构1家,食盐配送单位7家,食盐零售单位662家,食盐加工用盐单位和各类食堂、餐饮服务单位334家,发现问题2个,已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