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0-16 15:53:31信息来源: 消费品产业处
各市食盐专营监管部门: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外食盐定点企业在鲁食盐销售情况告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自2024年二季度以来,截止2024年10月15日,向我厅报送季度销售信息省外食盐定点企业名单进行公布。
各市要加强食盐专营秩序监管,督促省外来鲁经营食盐批发业务定点企业,依规开展来鲁经营食盐业务,并按时报送食盐销售情况和社会责任储备情况。对依规据实报送销售信息的企业,参照省内食盐定点企业进行管理;对在省内已开展食盐批发业务但未报送销售信息的企业,要督促企业及时报送销售信息;对拒不报送的企业,要纳入专项行动进行监管。
联系方式:0531-51782636
附件:省外在鲁经营食盐批发业务企业名单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16日